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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完成测试合同约定义务,定作人应当支付对价足额给付测试费。

承揽人完成测试合同约定义务,定作人应当支付对价足额给付测试费。本案李某如约完成某变电站测试义务,被告未足额支付测试费,李某的诉讼请求近日被法院判决依法支持。

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劳力等,对定作人指定项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例如,对房屋抗震性能的测试、对汽车防撞功能的测试等。

依据承揽工作具体内容的不同,承揽合同可以分为各种具体的合同种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的规定,承揽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劳力等,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是承揽的典型形态,是很常见的一种,也称来料加工。比如,服装厂用顾客提供的布料为顾客加工成衣服。通常情况下,加工的标的仅限于动产,一般都是利用他人的动产进行改造而加工成新的动产。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利用他人的动产加工形成不动产。例如,利用他人的建筑材料建成房屋,此种情况亦可属于加工。因为加工的标的仍然是动产,只不过加工成果为不动产而已。但我国《合同法》中将建设工程合同独立出来,所以,此种类型的加工通常应当包括在建设工程合同中。

  (二)定作合同

  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劳力等,制作出特定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俗称包工包料。例如,服装厂为顾客制作衣物,尽管是由定作人选料,但定作人是在服装厂所有的材料中选取,此种情况下服装厂完成衣物即属于定作。定作和加工的区别就在于原材料的提供者不同。

  (三)修理合同

  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损坏或者发生故障的物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劳力等,予以修复并归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实际生活中,如修理汽车、手表、电器、自行车、鞋等均属于修理合同。

  (四)复制合同

  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劳力等,重新依样制作成一份或若干份,定作人接受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