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某九岁患儿就诊某院,值班医师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门诊病历书写如天书,常人无法识别具体内容。院方治疗过程中,没有认真查体,即使常规检查包括心率、心律是否齐,有无杂音都没有检查,更没有在病历中记载,也没有进行应有的必要的检查,如心电图、心肌酶学、X线、超声心动图、核磁共振等。家属再三请求之下医生才给挂一瓶不是治疗心肌炎的点滴,输液期间大夫没有任何访视、询问病情。在输完液后,护士就让回去了,没有任何人问症状是否缓解,也没有告知复诊或者到其他医院诊治,结果仅仅几个小时后就发生患儿死亡的悲剧。经尸检确定死因为重症心肌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痛失爱女的父母一纸诉状将院方告上法庭,某法院一审判决院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613050.06元,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效力。
原本十分快乐的患儿因一次不起眼的小病酿成重症心肌炎而不幸夭折。痛定思痛,医者仁心,父母细心,愿世人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