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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主张个人所有,另一方主张共同所有,房屋权属之争怎么判?



 


一方主张个人所有,另一方主张共同所有,房屋权属之争怎么判?

在先形成的协议无法证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即使协议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也无法对抗在后形成的证明的内容。即使证明系受胁迫形成,受胁迫人也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虽然双方不是夫妻,但双方均是成年人,应履行各自的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若另一方仍认为涉诉《证明》系被胁迫情形下所出具,应及时主张撤销。现已超过主张撤销权的时效,法院判决诉争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