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年-2012年
2000年7月-2001年6月不低于412元 2001年7月-2002年6月不低于435元
2002年7月-2003年12月不低于465元 2004年1月-2004年6月不低于495元
2004年7月-2005年6月不低于545元 2005年7月-2006年6月不低于580元
2005年7月-2006年6月不低于580元 2006年7月-2007年6月不低于640元,
2007年7月-2008年6月不低于730元, 2008年7月-2010年6月不低于800元,
2010年7月-至12月每月不低于960元,2011年1160元,2012年1260元,2013年1400元